1、聖經新舊約六十六卷全部是神所默示的,全無錯誤,故聖經不可加添或刪減。
(提後三:16,啟廿二:18-19)
2、聖父是無所不在,無所不能,無所不知,自有永有,創造宇宙,叫死人復活,使無變有之大主宰。(出三:14,羅四:17)
3、 耶穌基督是聖父獨生兒子,與聖父同為自有永有,萬物是藉著他造的。由聖靈感孕,道成肉身,藉童貞馬利亞所生,他有兩個完整的神人二性,聯合在一個位格上, 為人類的救主,帶著完全無罪的身體為罪人受死,第三天從死裏復活,與門徒講說神國的事,四十後升天,還要再來,審判活人,死人。
(約一:1-14,太 一:20-23,來四:14-15,徒一:1-3,約五:25-29)
4、聖靈為三而一神之第三位格。他被差遣,住在聖徒裏面,並與教會同工感動人認罪、悔改、重生,接受耶穌作他個人的救主,聖徒得聖靈充滿,成為聖潔合乎主用,並引導聖徒進入聖經一切真理(約十六:7-13,徒七:51-60,太廿八:19).
5、罪之由來:人原是照著神的形像樣式而造,亞當夏娃為人類之始祖,因聽從摩鬼違背了神的命令,吃下分別善惡樹的果子,便成為罪人,從此人類便遺傳了始祖的罪性,而屬於血氣,與神隔絕,這就是人類原罪的來源(創一26,三6-7,16,19;羅五:12-14).
6、 救贖: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流血捨命的救贖,義的代替不義的,替人類贖了必死的罪,世人只要來到耶穌面有認罪悔改,接受耶穌作救主,並受洗歸 入主的名下,就必得救成為神的兒女。因此我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,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,我們原是他的工 作,在基督裏造成的,為要叫我們行善,就是神預備叫我們行的(弗二1-10,約(一)一:9,徒二:38,彼前三:18)
7、預定和自由選擇論: 我們相信神照自己的形像樣式造人,使人有智慧聰明來分辨是非。因此各人要負行事為人的責任,神又賜給人有自由意志去選擇失喪滅亡,或得著寶貴的永生(創 一:26,二:16,17,19)我們相信世人都犯了罪,並死在罪惡過犯之中,無法自救,必需接受聖靈感動,回轉歸向救主基督。這就應驗了神說:“在創世 以前,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,就按照自己旨意所喜悅的預定我們,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份”(羅三:23;林前十二:3;弗一:4).
8、稱義重生與承嗣:人心裏相信耶穌為救主,就可以稱義。人必须藉著神的道與神的靈,才得重生,外邦人在基督裏,藉著福音,得以同為後嗣,同為一體,同蒙應許。(羅十:10,約三:5,弗三:6,五:26)
9、成聖:主從起初揀選了我們,叫我們因信真道,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。(約十七:17,彼前一:2)人若自潔,脫離卑賤的事,就必作貴重的器皿,成為聖潔,合乎主用。(提後二:21)
10、 圣洗禮與聖餐礼: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,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藏,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。(羅六:3,4)聖餐是教會的另一聖禮,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,拿起餅來,祝謝了,就擘開、說,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,你們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紀念我。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、說,這杯是我的血所立的新約,你們每逢喝的時候、要如此行,為的是紀念我。你們每逢吃這餅,喝這杯,是表明主的死,直等到他再來。(林前十一:23-26)










